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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“法律顾问”,而是低价且专业的“法务”

范否 新则 2022-03-31

# 新则·观察 # 


在第三季新则·开言的演讲中,海蜂法务创始人范否提出,虽然现在很多律所都在建常法中心,但律所在常法业务上不占优势,因为知识依附性、人身依附性极强的律所合伙机制,与毛利低、简单可重复、人身依附不强的常法业务相矛盾。

 
这篇演讲文字稿发出后,在律师圈引起了一些讨论和争议。而在本文中,范否进一步阐述自己对于常法业务的看法:
 
不同规模、类型的企业,对于常年法律顾问的需求不尽相同;而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,实际需求是聘请一名更低价却更专业的法务。


 
文 | 范否 海蜂法务创始人
本文为作者向新则独家供稿


成都开言演讲之后,我的演讲稿在朋友圈里流传。一名我很尊敬的大律师在大鱼的朋友圈留言:
 
“这篇文章描述的很多事实跟我接触的是相反的,我服务的这些企业,合同一多就招聘法务来审。有一部分疑难复杂的业务,法务搞不定的才会外包给律师”。
               
大鱼回复说:

“主要是您不服务小机构。”


这是行业里常见的一种认知差异。虽然都叫常年法律顾问,但实际上,我们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服务。这就比如,同样是医疗服务,医生干医生的事,护士干护士的事儿。
 
是什么把两个服务区分开来呢?这取决于这项服务本质上的一些属性。
 
我举一个例子。开言演讲中,我提到的按项收费的「诉讼服务/非诉专项服务」与按年付费的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」就属于两种服务,这是因为在本质属性上,二者有明显的区别:
     

同样的,「大型企业」和「中小型企业」对法律顾问的需求,在本质属性上是完全不同的;已经有完整法务部的企业、仅有1-2名法务的企业和没有聘请法务的企业,对法律顾问的需求也是完全不同的。
 
我展开来聊。
 
1.
 
先说说为什么对于企业的需求,大家的认知会有很多不同。
 
这得从钉钉的故事说起。
 
2014年5月26日,刚刚在“来往”项目中受挫的无招,带着5个人来到马云在湖畔花园的家(淘宝、支付宝诞生的地方),闭关为“来往”团队找方向。


这一次重新创业,他们给自己定的第一条规矩就是“不能YY(意淫)”。于是创造了一个如今已经很流行的词,叫“共创”。

这个词真正开始发光,源于那年夏天在杭州文三路电脑城楼下的一顿臭豆腐。在团队疯狂拜访企业,却始终没有得到更深入需求而陷于沮丧的这个下午,1名成员提出,他的大学同学史楠就在楼上开了一家卖电脑的公司,可以试试去共创——

在初次交流中,史楠提出了团队管理中的很多痛点,一一击中了无招。于是他带着团队到史楠公司蹲点,从早上趴在楼道里看每一个员工打卡开始。
 
这次共创之后,才真正打开了阿里做社交的可能性。之后,钉钉从1.0到4.0,成为阿里的明星项目。截至2019年6月30日,钉钉的用户数已经超过了2亿,企业组织数突破1000万家。
 
2016年7月,在钉钉拥有了300万家注册企业组织的时候,我得到一个机会带着7个人的团队南下杭州,在钉钉办公3个月,研发基于钉钉平台的“法律顾问”产品。我们系统接受了钉钉“共创”文化和方法论的改造,3个月里至少一半时间都驻扎在客户现场。
 
我们通过投资人引荐,列出11家企业作为意向共创企业。在第一轮沟通中即放弃了其中4家,在第二轮沟通中又放弃2家,最终选定5家高度配合的企业进入正式共创:
 
我们对所有共创企业的管理者、人事、财务、行政,及关键业务岗位的负责人进行密切访谈,并观察每一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和习惯;
 
每周迭代一版产品和服务原型,持续吸收意见和反馈,4周后形成完整的产品和服务初版。如此循环推进。
 
这个过程中最大的感触,来源于共创开始时,钉钉同学给我们的一句忠告:
 
“你们会发现,老板说的,和员工说的,和中层管理岗说的,都会不一样;他们分别说的,和公司实际运转的情况也不一定一样。”
 
比如,我们在访谈一家做支付系统的企业时,老板表示,合伙人中有一人有法律背景,公司合同及相关事务由财务总监把关就绰绰有余;

但当我们访谈财务总监时,他表示自己其实非常需要帮助,大多数合同,他的专业能力都不足以把关,又不敢总是去问那位有法律背景的合伙人。
 
类似的情况很多很多。在几年时间里,我密集对话过超过2000家企业的相关人员,这种感受与之前做TO C产品时完全不同——

TO C的产品需求,是可以通过单一访谈、对话、问卷得来的,TO B的产品需求挖掘,则要难上许多许多,需要更立体、更全局、更深入
 
可以这么说,如果不是真正进入或者经营一家企业,你很难透彻理解一家企业的需求。
 
常年法律顾问是一项TO B的服务,在深入共创之后会发现,它其实应该被细分为很多种需求,这正是大家对其认知不一致的原因。
 
2.
 
在无讼做法律顾问项目时,我接触了两种客户。一种来自于无讼原有的法务社群,一种来自于钉钉,以及其他互联网获客渠道。
 
前者,我们服务过一个典型代表,是河北的一家上市公司。他们已经搭建了法务部,有3名专职法务人员,还有合作了10来年的外部律师顾问。找到我们是因为,他们希望我们发挥无讼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方面的优势,提供更匹配的法律顾问服务。
 
具体需求是,他们觉得之前的顾问业务领域过于单一,在企业遇到的很多问题上,不能给到专业支持,他希望我们将股权、劳动、金融、涉外商事4个方面的专家装进一个法律顾问服务包里,统一收费,他可以根据需求,任意咨询我们列表上这4个方面的律师。
 
这是典型的「顾问」需求。很多大型企业,会同时聘请多家律所或律师团队提供常法服务,本质上都属于这类「专家咨询顾问」的需求。这正是文首那名律师所经常服务的客户类型。
 
而从钉钉来的,大多为没有聘请过法务的中小型企业,这应该也与行业里正在风靡的常法中心所要服务的客户一致
 
业务刚刚稳定,聘请了人事、财务、行政,但仍无计划在短期内聘请一名专职法务。公司日常法律事务,大多由人事或财务兼理。


他们需要聘请一名常年法律顾问时,需求当然和一名「专家咨询顾问」不同了。
 
帮忙审查、起草合同,偶尔咨询法律问题,出现欠款了要发函,这些寻常需求,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常法的标配,我们不做更多论述。
 
真正让我们察觉出需求差异,是在共创过程中。
 
我们共创的一家互联网健身企业,因为快速在全国扩张规模,产生了大量加盟合作、装修等类型合同。原先法律事务的处理模式是“行政主管+律师顾问(老板的朋友)”,但随着规模的扩大,他们逐渐发现这种处理模式在响应速度等各方面都无法跟上需求。

特别是随着合同数量的增加,他们发现,律师基本已经不再对合同进行改动,只在形式上走一道审查程序。
 
不止于此,多轮共创访谈后我们发现,这家公司还有这么几个问题:
 
虽然在使用钉钉,但合同没有形成固定的审批流,每次审批人都由发起人自己来选定,常常错乱;

行政主管没有一个好的合同电子归档管理工具,只能用“扫描全能王”将一份份合同扫入手机中,手动进行编号,无法实现检索,履约也无法跟踪;

行政主管还提出,因为业务员是下载合同模板后修改、打印、签署,她并没办法快速判断业务员是否对合同内容进行改动,审查压力大。
 
行政主管表示,公司的合同模板其实都已经由律师审定,他们更大的痛点,其实来源于这些管理层面
 
我的一个朋友在听完这些后,讲了另一个故事:
 
他是一家大型公益机构的负责人,公益机构可以在每年的特定月份向省民政厅申报“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”,但由于内部人员兼职情况严重,他们的财务也同时需要参与项目运作,结果有一年错过了申报时间,导致这家公益组织当年凭空增加了70余万的税负成本。尽管最终化解,但也耗费了极大的资源和精力。
 
他每次和我讲起这个故事,表情都是又惊险又庆幸。他说,这是促动他在某些时刻想要聘请一名专职法务的点。
   
我们在共创中明白,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候,实际需求其实是聘请一名更低价却更专业的「法务」,而不是仅仅在出问题时才去咨询的「顾问」
 
3.
 
定位的差异,会把同样被称为「常年法律顾问」的两种服务,区分出天壤之别来。是往「法务」去设计,还是往「顾问」去设计,它会成为影响整体服务形态的指引。
 
在无讼法务的时候,我们服务过一家滑雪培训机构。平时的服务磨合都很好,突然有一天,负责给这家企业服务的同学找到我,说她有一个事项不明白到底要不要替客户做,边界在哪里。
 
是这么一件事情:
 
客户的业务模式中,会聘请一些兼职的滑雪培训老师。不久前,一名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受伤了,向机构索要赔偿。因为赔偿金额的分歧,双方在反复拉锯,这名男老师甚至有一些过激的举动。客户提出,由我们的顾问同学直接和培训老师谈判,但是又不愿意作为专项处理。

这名同学拿不定主意,到底要不要做这件事,因为按照双方签署的服务列表,不包含这一事项。
 
我思考之后答复了她一句话:
 
“假如你是这家企业的法务,你会怎么做?”


她一下知道了答案。
 
这句话也成为我们之后设计业务逻辑、产品架构和服务标准,最重要的依据。
 
我专门把之前面试过的80多个法务经理候选人简历找出来,从中分析出了140多家企业法务部的职能架构;又分别访谈了20多名法务,了解他们与业务部门平时对接工作的细节。
 
这样的视角和调研,给我们带来的收获极大;也在内核上,将我们与市面上其他法律顾问或法务外包服务区分开来。
 
比如,业务逻辑上——
 
我们按照服务10万家企业的理想标准,去设计我们「云端法务部」的架构:
 
它有一个研究部门,专门负责研究不同行业的企业,从草创至上市过程中如何实现风险防范和化解;有一个系统研发部门,专门开发工具以实现法务们日常的表单管理、提醒、审批、存证等需求;有一个全职法务部门,像企业自己的法务一样提供服务。
 
比如,产品设计上——
 
除了审改合同、法律咨询、律师函件,我们还开发系统帮助企业完成合同审批、用印、归档、检索、履约监控等一系列合同管理事宜,帮助企业实现资质证照、知识产权的电子管理,甚至通过系统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流程。
 
比如,服务标准上——
 
要让客户有随叫随到的感觉,所以我们必须做到10分钟响应;
 
要服务于客户的业务经营,所以原则上合同都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;
 
根据我们的调研,公司内部法务在修改或起草一份合同时,往往会和业务部门有3-5次互动,那我们就采取1客1群的方式,保证服务畅通,并且在每次反馈结果时,都暗示客户可以继续提出修改意见,降低客户对一次搞定的预期;
 
比如,为方便企业内部汇报而形成的书面审查意见;
 
比如即便是一个标点的改动,也要由我们自己完成,交给客户的一定是成品……
 
回到开头的问题,行业内部视角习惯把所有按常年付费的服务都称为「常年法律顾问」服务,这样便于客户理解,当然是对的;
 
但是在后端业务逻辑、产品设计、服务标准,以至于人员配备、经营主体、成本核算上,我们都需要把需求做更细的区分。
 
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事情需要自己来做,也不意味着明白这个道理,就能把所有事情做好。车走车道,马走马道,还是那句话,这个行业需要的不是更综合的服务,而是更具有边界的专业化分工

- END -
 


海蜂法务正式面向律师推出「常年法律顾问智能助手」,帮助律师系统升级常法服务,把流动的客户资源,变为永久的客户资产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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